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財務司《關于組織開展享受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企業申報和復核工作的通知》(工財函〔2022〕204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能源局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工信部聯重裝〔2021〕198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請根據《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本地區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宣傳和解讀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不含央企)應報盡報,確保本地區需復核的企業應核盡核,指導企業規范填寫相關材料。
二、請按照《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工信部聯財〔2020〕118號)有關要求,會同企業所在地海關、財政局、稅務機關對新企業免稅資格申請報告和已享受政策企業免稅資格復核報告的規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
三、請于2022年8月23日前將報送文件(一式三份)、新企業免稅資格申請報告和已享受政策企業免稅資格復核報告(紙質版一式六份,電子版(光盤)三份)報送我局。
四、已享受政策企業,如《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21版)》中相關裝備或產品技術規格、名稱等有調整的,應重新申請免稅資格。
五、已享受政策企業未按照規定提交復核報告的,視同放棄免稅資格,自下年度1月1日起停止享受政策。
六、對于政策有關目錄(工信部聯重裝〔2021〕198號)中執行年限為2022年到期的產品,企業無需申請或復核。
聯系人:行業管理一科 楊 集 57500246/57500349
郵 箱:fsgxj57500246@163.com
附件:1.關于組織開展享受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企業申報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2.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